2017年中国政法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签约考生公示
2017-03-16来源:中国政法大学

各位考生:

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和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测试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的要求和我校招生简章,按照考生成绩排名并考虑学生实际水平,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了高水平运动队签约考生20人和高水平艺术团签约考生40人,现对签约考生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考生可登陆查询系统(直接点击此处进入)查询个人成绩。

签约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和我校简章的相关规定在2017年高考招生中进行录取,请签约考生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协议书,于3月25日前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送我办(如放弃签约资格,请传真有考生本人签字的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到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27号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招生办

邮编:102249

联系电话:010-58909122

自动传真:010-58909922

纪委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010—58909069 电子邮箱: jjw@cupl.edu.cn

签约政策解释

1.高水平运动队签约政策解释及注意事项

【甲政策】此类签约考生须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者,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乙政策】此类签约考生须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第一批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省级招办有特殊规定的按规定执行),高考实际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丙政策】此类考生列入拟签约范围,须参加2017年统一高考报名,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试点高校有关文化课考试工作的通知》和我校招生简章规定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待我校5月20日后公布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后,确定正式签约名单。此类考生经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核准,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2.高水平艺术团签约政策解释

【A政策】考生2017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当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上海市和浙江省的“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分别按照该市(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此类入选考生的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B政策】考生2017年高考实际考分(不含加分)达到我校在当地最终模拟提档线以下20分以内且在当地本科一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经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同意,中国政法大学将单独投放招生计划予以录取。

浙江省的此类考生,高考成绩(不含加分)达到浙江省确定的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上30分及以上的,我校将予以录取。

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第一批次本科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省份(自治区、直辖市),第一批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招生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3月

附件:

1.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水平运动队签约名单

2.中国政法大学2017年高水平艺术团签约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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