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证分了几种证?怎样更换?
2009-03-02来源:云南培训认证网

尊敬的老师您好:

在此请教几个问题:听说司法考试有A、B、C三种证书,我具体想知道这三种证书有何区别?以下解释科学吗?

通过司法考试之后会得到A、B、C三种不同的资格证,这是因为考生报名时的学历和考试通过的分数线不同而出现的。

A证:以本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司法考试全国合格线的,获得A类资格证书,可以在全国各地执业。

B证:户籍在放宽学历地区的以法学专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全国合格分数线(多少分)的获得B类资格证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执业。

C证:户籍在放宽学历地区的以法学专科学历报名,并通过司法考试照顾地区合格分数线(多少分)的获得C类资格证书,只能在户籍所在地执业。

假若我的分数线是B或者C,需要怎样才能获得A证?请您给予指点!万分感谢!

 

回复:你对司法考试三类证书的理解基本上是正确的。如果已经有B证或者C证,再取得本科学历后,可以通过再次参加司法考试获取A类证。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体解释

A类:适用于报名学历为大学本科以上,考试成绩为全国合格分(08年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B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考试成绩为全国合格分(08年为360分)以上的应试人员。 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主要是依据《法官法》、《检察官法》和《律师法》有关适用本科学历条件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以将任职、执业学历放宽为法律专业专科学历的规定而采取的措施。因此,符合放宽报名学历条件、考试合格的人员,按照法律这一特别规定的精神,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或执业,以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这也是立法允许在这些地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初衷。至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人员获得法律职业资格后,又取得本科以上学历的,其任职和执业选择,应由所在的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司法行政部门规定并掌握。

C类:适用于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考试成绩为放宽分数(08年为315分)范围内的应试人员,以及在民族地区,确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进行诉讼而得到照顾的以民族语言文字应试的人员。此类人员包括报名学历为法律专业专科和大学本科以上两种情况。之所以对这些地区的应试人员实行合格分数线放宽,其目的也只是为了保证该地区法律职业人才的需求和补充,因此,取得此类证书的人员应当在放宽地区任职和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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