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华中科技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细则
2017-03-14来源:华中科技大学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能源学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简章,为确保我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2017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学科考核细则,现公布如下:

一、 参加考核学生

详见2017年招收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通过名单公示;

网址:http://energy.hust.edu.cn/yjsjy02/3431.jhtml

二、学科考核安排

学科考核分为综合能力考核与综合能力面试。具体安排如下: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7日 下午 2::00-3:00

地点:动力楼 201会议室

体检:时间:2017年3月17日 下午 2: 00-5:00 地点:校医院

考生按照上述指定时间段到校医院体检,体检无需空腹,费用自理。体检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后, 由校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考生一定在体检表上标注能源学院及准考证号。

综合能力考核:高等传热学 时间:2017年3月18日 上午 8:30-10:30

地点:东九楼 A313

注:考生请于2017年3月9日上午09:30后在全国研招网(http://yz.chsi.com.cn/bsbm)下载准考证,考试时凭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入场

综合能力面试:2017年3月18日 下午2:00 开始学科考核

地点:东九楼 A313

三、考核形式及内容

(1)综合能力考核:考试形式为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 50%。

笔试内容包括两部分:(1)高等传热学。主要考察传热学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其灵活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 2 小时,占总成绩 30%。(2)研究计划书,占总成绩的20%。考生结合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 选择某一具体项目, 但不要求是将来博士期间必须做的内容,独立撰写一份科研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选题的意义、研究背景及国内外现状、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5000字,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考生在通过资格审核后即可开始撰写科研计划书,报到时交研究生科。科研计划书撰写的质量由考生所报考的导师进行审阅,导师按百分制给出成绩,并在计划书封面得分处签字。

(2)综合能力面试(占总成绩的50%)

综合能力面试包括:外语实际应用能力考查、科研潜质和创新能力考查、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考查。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专家组,重点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科研能力以及硕士期间或报考博士以前的工作进行考核,每位考生考核30分钟, 其中要求考生准备不超过20分钟的PPT向专家组报告,专家进行中英文提问交流10分钟。

PPT内容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和前期成果介绍;学术报告(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报告,即对撰写的研究计划书进行汇报。

专家根据考生的报告情况,对考生的基础知识、综合能力和科研素质等进行综合能力评价,按百分制给出分数。每位考生在本组的得分是所有专家打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数后的平均分数。学院博士招生工作组对以上考核评价结果进行综合评分,确定考核成绩。

四、录取及信息公示: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组根据材料审查情况、学科考核情况和成绩,在“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计划以内,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学院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10天,包括考生姓名、考生成绩、报考导师姓名、推荐人姓名等信息。学院将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审批通过后的考生,由研究生院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其他事宜,将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注意事项

考生复试报到时务必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入学时交验),并查验所有申请材料原件。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17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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