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享受加分政策考生提交证明材料通知
2017-03-13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各相关考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6〕9号)等有关文件的规定: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

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2017年硕士研究生,且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在2017年3月16日前将证明材料(身份证复印件、准考证复印件、相关服务证、聘用合同、聘期考核合格证明复印件等)顺丰快递至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南湖校校区研究生院101室)。若加分后,仍未达到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另行公布),无须提交以上材料。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南湖大道182号

接收部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3

联系电话:027-88386706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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