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年北京市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招聘教师公告
2017-03-10来源: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2016、2017年师范类和具有教师资格的非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全面提升我区教育教学质量,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规定,面向2016、2017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公开招聘教师。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招聘200人,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2016年、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17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所学专业为师范类专业或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但具有教师资格人员,不含委培生、定向生。

三、招聘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2.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非北京市常住户口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符合应届毕业生进京条件。

3.非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持有与招聘岗位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或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审核资格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6日至3月1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报名地点:大兴区社区学院(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4号)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1.报名表(附件一);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与本人页的复印件;

4.2016年毕业生须提供学历证、学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2017年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 (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原件及复印件;

6.2017年合同期满的大学生村官须提供区村官办开具的证明和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7.有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持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复印件;

8.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二)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相结合方式,由区教委和各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考核时间:2017年3月22日至3月24日,上午8:30至下午4:30,其中3月22日为参加考核人员到应聘学校面试报到时间,3月23日、3月24日为面试试讲时间。

考核地点:以通知为准。

(三)调剂

根据招聘岗位人员招聘不足情况进行调剂。

(四)体检考察

进入体检考察人员比例:根据考核结果,按照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阶段人选。

体检:统一组织拟聘用人员到大兴区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北京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参加体检环节之前,如出现个人放弃或资格不合格等情况,按照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工作纪律和要求

1.考生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如出现证明材料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生,一律取消相应资格。

2.公开招聘按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3.公开招聘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4.公开招聘工作由区人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同时公开招聘工作过程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联 系 人:王万东

咨询电话:81296347

大兴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9日

附件:

1.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报名表

2.大兴区教育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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