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2017年福建招考公务员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
答: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规定执行。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具体标准如下: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2)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具体内容可登陆福建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网站查询。
友情提醒:在本次招考中,1986年3月8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评标准;1986年3月7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评标准;因身体原因不宜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如怀孕等),建议不报考需要体能测评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