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守则
2017-03-09来源:泉州市招生考试中心

1、考生凭《准考证》进入考场。

2、由各校带到指定地点集合,服从考务组安排。严格按编排顺序(小组)及指定位置参加测试,不得随意更动。

3、如实反映自己的身体状况,做到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疾病。在跑完800米或1000米后应保持站立并缓慢走动,不要立刻坐下,以免发生意外。在参加“立定跳远”或“投掷实心球”测试时应根据自己的实力,如实选择“起跳点(起掷点)”。

4、着装整洁、运动自如。不得穿皮鞋、钉鞋、高跟鞋、牛仔裤、奇装异服和佩带首饰进入考场。

5、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准喧闹。

6、遵守考点纪律,服从指挥。

7、积极做好准备活动,认真听(看)测试成绩(得分),不得围观、干扰测试人员操作。

8、如对考试成绩有异议,必须当场指出,并及时向带队反映,由带队向主考汇报处理。

9、要爱护公物,不损坏测试器材,注意环境卫生。

10、注意安全,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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