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湖州市长兴县红十字会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2017-03-08来源:长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因工作需要,拟从长兴县县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编工作人员1名。现就公开选调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性、择优性、适岗性原则。

二、选调名额

工作人员1名

三、选调范围

长兴县“公益一类且财政拨款”或“承担行政职能且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四、报名条件与资格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长期从事红十字工作,工作吃苦耐劳,认真细致,勤奋踏实;

4.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乡镇、街道新录用工作人员需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处分期间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程序与步骤

(一)报名

在长兴人才网公布选调公告,接受本人报名或组织推荐。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0日至2017年3月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长兴县红十字会(地址:长兴县行政中心A座四楼402室)。联系人:顾彩祥,电话:6209349 ,13757225111。

3、报名所需材料:

《长兴县红十字会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1寸彩照2张,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县红十字会对报名及组织推荐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向符合条件的报名者发出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组织一定形式的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对象。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五)确定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调的原则决定拟选调人选,在长兴人事人才网上公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组织程序办理选调手续。

五、其他事项

1. 报名者对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必须作出承诺,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资格,并函告报名者现所在单位。

2. 考察结论不合格、拟选调人员放弃选调资格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经考察,确无合格人员的,取消此次选调。

2017年3月7日

附件:

长兴县红十字会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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