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岛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外)
2012-05-28来源:青岛大学网

青岛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高等学校。校园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环境优美,气候宜人。这里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充满了浓郁的时代气息。学校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一所学科门类齐全、办学特色鲜明、具有较大影响和良好声誉的综合大学。

目前,学校设有22个学院,9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个学科门类。现有博士点35个、涉及一级学科10个;硕士点175个,涉及一级学科40个。有专业学位类型17种,其中博士专业学位类型1种,涵盖18个培养领域;硕士专业学位类型16种,涵盖60个培养领域。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近32000人。博士、硕士研究生7000余人。另有留学生近1000人。专任教师2300余人,其中教授、副教授近1000人。长期任教外国专家每年60余人。学校与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69所院校及科研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设立了交流学生、学者互访、学术合作、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建立孔子学院等87个交流与合作项目。

学校拥有国家重点学科2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个;博士后流动站4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8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精品课程3门,省级精品课程24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省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3门;省级品牌特色专业9个;省级教学团队5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省部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4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音乐学院由著名指挥大师卞祖善先生担任院长及学生交响乐团指挥。学院拥有百余间教学琴房,两个舞蹈厅、一间大排练厅和拥有1200座席的剧场音乐厅,教学设施国内一流。学院充分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引进一批高学历的专业人才、国外留学归来的专家及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担任各个系科的主任和教学骨干,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教学经验,聘请著名小提琴家吕思清担任名誉院长,聘请著名舞蹈家李春华、著名唢呐演奏家左继承、长号演奏家赵瑞林、圆号演奏家朱昆强担任我院兼职教授,著名作曲家徐沛东先生担任客座教授。学院与美国密苏里大学音乐学院、德国陶森根音乐学院、俄罗斯国立艺术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了互派留学生和教师进修互访关系。学院现有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本科专业,有音乐学与舞蹈学一级硕士学位和艺术硕士(MFA)专业类型学位授予点,音乐学是省级重点学科,设有音乐学系、音乐教育系、作曲系、声乐系、管弦系、民乐系、键盘系、舞蹈系八个系。学院现有双管制的交响乐团、合唱团、舞蹈团、民乐团等音乐实践演出组织,大学生交响乐团连续三年承担“教育部高雅艺术进校园”高校巡回演出活动。学院教师与学生多次参加国内外重要比赛并荣获奖项,在科研立项和科研评奖方面也获得多个国家级奖项。

美术学院由全国著名中青年画家王绍波教授担任院长,学院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施精良。学院以培养新型高素质艺术人才为宗旨,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和艺术创新。学院学科门类齐全,有设计艺术学、美术学两个硕士点,以及艺术硕士(MFA)和工程硕士(艺术设计)两个专业类型学位点,在艺术设计与绘画两个本科专业中含九个专业研究方向,艺术设计专业有平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数码媒体艺术设计、装饰雕塑与陶艺、纺织艺术与装饰设计五个专业研究方向;绘画专业有水彩、油画、版画、国画四个专业研究方向,美术学为“十二五规划”省级重点学科,水彩画专业为省级特色专业。水彩教学成果荣获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设有中国美协水彩画艺委会青岛学术研究中心。学院坚持教学、科研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成果卓著,教师已在国家级学术展览中获大奖、金奖7项,其他奖项80余项,学生作品多次入选全国美术作品展和艺术设计展,并获多种奖项,院长王绍波教授的水彩作品《渔歌》在第十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中荣获金奖。学院重视对外交流合作,现已与法国、俄罗斯等国家的著名美术院校达成了合作办学协议并进行了学术交流。

纺织服装学院服装艺术设计系拥有全国一流的服装CAD实验室、服装工艺实验室和装备优良的表演厅,设有艺术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服装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并有设计艺术学(服装设计方向)硕士点和工业设计工程领域工程硕士点。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设计理论与实践、服装材料性能和服装加工工艺的基本理论,能从事服装艺术设计、服装品牌运作、服装生产管理与营销、纺织品艺术设计、成衣工艺研究和技术改造的高级专门人才。艺术设计(服装表演方向)培养掌握服装艺术设计、服装表演的基础理论和技能,可从事服装表演、服装表演编导与组织、服装设计、公关礼仪等工作,并能担任高级服装模特、服装表演师资或教练等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考试内容及生源范围(山东省外)

音乐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山东省外)

美术类专业报考时间及考点安排(山东省外)

报名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

2、执行考生所在省份的有关招生规定。

报名办法

报名时请做好以下事项:

1、本人持身份证、所在省份统一发放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联考证)原件,按所在考点的规定和程序进行报名。

2、 我校将按照考生在所在省份专业统考(联考)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注意查收。

文化课考试、填报志愿

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发函通知,考生凭我校所发的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份的招生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填报院校(专业)志愿。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政审、体检与录取

1、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按考生户口所在地的有关招生规定办理;

2、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执行;

3、录取原则:填报我校志愿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在达到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文化课成绩控制线的基础上,并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属省份划定的分专业文化课成绩控制线后,按我校专业成绩排名(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省专业统考合格),择优录取。被录取者,由我校签发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组织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地址:青岛市宁夏路308号  邮政编码:266071  联系电话:0532—85953692

传真:0532­—85954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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