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附属高级中学音乐特长生招生考试方案
2017-03-07来源:珠海招生考试网

面向全市招收15名音乐特长生,含声乐、钢琴、中西器乐。

一、考试项目、内容及分值

音乐考试满分为100分,其中:

1、主考项(占70分):自选声乐、钢琴或中西器乐其中一项作为主考科目。

2、视唱练耳(占30分):模唱、节奏模打、抽签识谱(五线谱或简谱均可。)

注:考场只提供钢琴,但不设现场伴奏,请自备伴奏音乐(U盘),其他乐器请自备。

二、评分参考

视唱练耳:

1、模唱:两个八度内音高模唱。

2、节奏:2/4拍,两条4小节的节奏,教师弹奏三遍,学生模仿拍击。

3、视唱:C大调单声部旋律一条(五线谱或简谱),两分钟准备时间后演唱。

主考项及副考项:

1、声乐主考项:现场演唱一首自选作品,要求背谱演唱、歌词内容积极健康、伴奏音乐自备(U盘)。(仅限美声、民族唱法)。

2、器乐主考项:

1)钢琴类:自选作品一首,乐曲或练习曲均可。要求背谱演奏,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及速度,反复记号可不反复。

2)中西器乐类:自选作品一首,乐曲或练习曲均可。要求背谱演奏,正确把握作品节奏及速度,反复记号可不反复。(乐器自备、报考大型打击乐器的同学可提前向所报学校预约使用打击乐器。)

3、所有考生需准备主考项考试曲目复印件3份,交给现场评委老师。

三、加分规则

1、获得各类音乐考级证书(器乐、声乐、乐理、视唱练耳等)八级以上、专业比赛市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者,经学校认定,专业考试可加5分,但加分后的总分不得超过100分。

2、可展示其他乐器及其他音乐表现形式,所得分数只做参考,不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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