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2017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说明-历史
2017-03-06来源:德州市教育局

历 史

一.命题指导思想

(一)命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订的《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版)》、《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并参考德州市教育局制订的《关于推进德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及综合素质评价制度的改革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

(二)命题以能力测试为主导,注重考查学生对历史基础知识、基本能力的掌握程度,注重考查学生对高中阶段学习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能力,特别是在具体情景中综合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答题过程能够反映其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和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三)命题要符合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目的,有利于界定学生学习结果,有利于学业等级分类,有利于淡化分数竞争。

(四)命题力求科学、准确、公平、规范,试卷应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必要的区分度和适当的难度。

二.考试内容及要求

(一)考试内容:依据普通高中对新生文化素质的要求,依据《全日制义务教育历史课程标准》2011版,结合德州市的实际情况,确定2017年德州市学业水平考试历史学科的考试内容。

(二)具体考核目标与要求

历史学业水平考试强调对学科知识的整体把握和综合运用,依据课程标准对能力要求的规定,根据考生完成测试的基本思维过程和初高中衔接的要求拟定历史学科的“考核目标与要求”(“考核目标”即测试的能力目标,“要求”是分别对每一考核目标不同层次和水平的界定)。考核目标与要求见下表:

要 求 目 标
获取和解读信息 获取试题提供的信息,理解试题要求及考查意图 整理材料,最大限度地获取有效信息 对有效信息进行完整、准确、合理的解读
调动和运用知识 将所学知识与试题建立正确的联系 运用历史知识和有关信息,解决问题 运用历史学科的相关原理,分析、说明问题
描述和阐释事物 客观叙述历史事物、历史现象 准确描述和阐释历史事物的特征 认识历史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并做出正确阐释
论证和探讨问题 运用归纳、判断、比较等方法论证历史问题 客观评价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和历史现象 独立思考历史问题、历史观点,得出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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