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有关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国税系统2017年度招考公务员面试等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河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7年公务员招录面试工作已于3月5日结束。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综合成绩的确定,按行政职业能力和申论各占25%,面试占50%的比例。例如:行政职业能力64.20,申论58.30,面试80.26,则综合成绩为(64.20+58.30)/4+80.26/2=70.755。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根据此规定,共确定730名考生进入体检阶段(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附后)。
二、体检有关事项
1.请进入体检的考生于2017年3月10日(星期五)早上6:00到河北省税务干部学校集合,迟到或未到者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考生参加体检需携带个人身份证、面试准考证。
3.面试前未提交同意单位报考证明的考生,需在体检当天提交本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怀孕考生,需携带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
4.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对体检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录用资格,已录用的予以辞退。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空腹,不要喝水、吃饭。
2.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请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3.为便于组织管理,请各位考生牢记《体检人员名单及分组》中的体检编号和分组。考生家长及亲友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通讯工具必须关机并在体检前交由招录机关带队人员管理。
4.看到本通知后,进入体检名单考生请于3月7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sc@hebtax.gov.cn,信件标题为:职位代码+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确认参加体检,例:0701001001+张三+333200390001+确认参加体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