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印发的《福建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实施方案》精神,2017年起我省统一组织实施中考。经省教育厅研究决定,2017年我省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等9个科目实行省级统一考试。现就2017年中考有关事项通告如下,请考生、家长认真阅读,并按照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具体规定参加中考报名和考试。
一、2017年全省统一中考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考试于6月23日-25日举行,具体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3日 | 语文(8:30—10:30) | 英语(15:00—17:00) |
6月24日 | 数学(8:30—10:30) | 化学(15:00—15:45) 物理(16:30—18:00) |
6月25日 | 历史(8:30—9:30) 思想品德(10:15—11:45) | (八年级)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备注:英语听力测试从15:00开始。
二、中考报名工作于3月6日-19日进行,具体报名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向社会公布,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随迁子女需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2013〕3号)执行。
三、中考全部安排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进行,考试全过程实行适时监控并录像。各考场均配置挂钟,但仅作为时间参考。考试开始、结束、考试结束前15分钟等重要时间节点的提醒,以主考室统一敲钟、打铃或播音为准。
四、中考的试卷(包括带试题内容的答题卡、英语听力测试光盘(磁带)、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事项管理。
五、中考考务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统筹管理,省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机构负责本地区考试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管理、考试环境治理、考试安全维护、考风考纪整肃等工作。
六、对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考生,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考生所在学校要对考生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引导考生诚信考试、守法考试;考生家长要督促、指导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法规和规定,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统一管理,坚决抵制和举报各类考试违法、违规行为,不携带手机、手表、计算器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