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对象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春、夏季高考报名的考生。
三、报考条件
(一)文史、理工类计划只招收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春季计划只招收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且所报单招专业必须与春季高考报名时所报专业类别一致。
(二)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相关规定。
(三)免试条件:在校期间参加全国或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且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的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以我校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核后,可免试进入对口专业学习。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7年3月1日至30日。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1.登录“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主页,(网址:http://www.lctvu.sd.cn/),点击“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2.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学校将报名考生信息按要求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参加考试。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只能填报1所院校,不得重复报考。
3.缴费。凡报名成功的考生,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10元(执行鲁价费函〔2016〕95号文件规定标准)。
缴费时间为:2017年3月底至4月初(详见2017年单独招生报名系统公告。)
五、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及形式:
1.报考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
2.报考春季高考的考生参加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知识测试,考试内容为语文、数学和专业知识。采取笔试形式,内容在2017年春季高考考试大纲或考试说明范围内,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为300分。
(二)考试时间:2017年4月中旬(以山东省招考院下发文件为准)。
(三)考试地点: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六、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录取政策规定执行,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规则,分类别、分专业按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二)学校根据各专业办学实际,结合考生志愿,及时调整大类及专业计划并报省招考院审查、批准、实施。
(三)被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春季、夏季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享受相同待遇。
温馨提示:敬请考生随时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所有关于单独招生的信息均通过网站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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