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艺术职业学院位于杭州市钱塘江南岸滨江高教园区,是一所国办全日制综合性高等艺术职业院校。1999年,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浙江艺术学校和浙江省电影学校合并筹建,2002年正式建院。学校有60余年办学史,曾五次被评定为国家级重点艺术学校。2007年以优秀等级通过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2012年被授予“浙江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5年经省编委办批复增挂“浙江公共文化管理学院”牌子。学校现有戏剧、音乐、舞蹈、美术、影视技术、文化管理6系和浙江艺术学校(学院附中)、基础教学部、教学实践部和继续教育学院等教学单位,开设27个专业。学校以“求真 尚美 精艺 修为”为校训,目标是建成教育教学质量高、艺术创作活跃、教科研成果显著、办学特色鲜明的一流高等艺术学院,培养高素质高技能文化艺术人才,为推动浙江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文化强省提供人才支撑与智力支持。
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批准,2017年我校表演类、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专业部分计划实行提前招生,根据有关规定提前录取,被录取的考生在校期间待遇及学历与统招生相同,毕业后颁发专科(高职)学历证书。
一、提前招生专业(方向)计划
2017年高职提前招生计划合计302名,具体分专业计划安排如下:
(一)面向普高生159名
专业系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培养方向 | 普高生 |
音乐系 | 音乐表演(声乐) | 12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乐器演奏 | 10 | |
管弦乐器演奏 | 10 | ||
中国乐器演奏 | 19 | ||
现代流行音乐 | 流行音乐演奏 | 9 | |
流行音乐演唱 | 7 | ||
音乐制作 | 5 | ||
歌舞表演 | 7 | ||
戏剧系 | 戏剧影视表演 | 21 | |
表演艺术 | 23 | ||
舞蹈系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 | 6 |
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 |||
文化管理系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30 | |
合 计 | 159 |
(二)面向中职生143名
专业系 | 专业名称及方向 | 培养方向 | 音乐类 | 舞蹈类 | 影视 表演类 | 工艺 美术类 | 备注 |
音乐系 | 音乐表演(声乐) | 1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考生报考; | ||||
音乐表演(器乐) | 键盘乐器演奏 | 14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键盘)考生报考; | ||||
管弦乐器演奏 | 3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管弦乐器)考生报考; | |||||
中国乐器演奏 | 10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中国乐器)考生报考; | |||||
现代流行音乐 | 流行音乐演奏 | 6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电吉他、电贝司、爵士鼓、萨克斯、流行键盘、小号、长号等乐器考生报考; | ||||
流行音乐演唱 | 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通俗唱法考生报考; | |||||
音乐制作 | 5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考生报考; | |||||
歌舞表演 | 18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音乐类(声乐)考生报考; | |||||
戏剧系 | 戏剧影视表演 | 2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影视表演类考生报考; | ||||
表演艺术 | 5 | ||||||
舞蹈系 | 舞蹈编导 | 舞蹈编导少儿舞蹈(只招女生) | 39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舞蹈类考生报考; | |||
文化管理系 | 文物修复与保护 | 15 | 仅限职业技能考试工艺美术类考生报考; | ||||
合 计 | 82 | 39 | 7 | 15 |
注:舞蹈编导专业新生入学后,经测试将分舞蹈编导和少儿舞蹈两个专业方向进行教学;中职生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技能考试,具体见计划表备注栏。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报考条件:符合当年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考条件,并已办理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或单独考试招生报名手续的高中毕业生,其中舞蹈编导专业要求身高男170cm、女160cm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均可报考:
(一) 普高生参加当年浙江省普通高校音乐、舞蹈、影视表演、美术类等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统考合格分数线以上;中职生参加当年浙江省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职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达到150分以上;
(二)近三年在县级(含)以上文艺演出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三)参加全国专业艺术院校校考并进入专业复试;
(四)往届生可由原就读学校出具专业优良证明(证明样式可在我院招生网下载)。
网络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3月13日—28登录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网(zhaosheng.zj-art.com) 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按要求填写和提交相关信息,具体按报名须知要求完成报名工作。每个考生限填报符合报考条件的两个专业,每个专业考务费110元。
现场确认: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1号楼学生服务大厅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并领取准考证。未经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具体时间时间如下:
考生类别 | 时间 | 备注 |
普高生 | 2017年4月1日8:30-17:00 | |
中职生 | 2017年4月2日8:30-17:00 | 报考音乐制作、歌舞表演的考生需在12:00前现场确认,方可进行下午的专业加试。 |
现场确认时考生需携带物品如下:身份证、高考报名证及有效证明复印件(须查验原件)。
三、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生类别 | 时间 | 考试形式 |
普高生 | 2017年4月2日8:30-17:00 | 专业测试 |
中职生 | 2017年4月2日13:30-17:00 | 音乐制作、歌舞表演专业加试 |
2017年4月3日8:00-10:30 | 语文 | |
2017年4月3日10:50-12:50 | 数学 |
四、专业考试内容
普高生
(一)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语文、数学、英语三门中任选两门最优等第科目及3X科目共五门科目成绩组成。3X科目是指除语数英外,另7门选考科目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任选三门最优等第科目。具体成绩折算方法如下:
等第科目 | A | B | C | D | 备注 |
语文 | 75 | 60 | 45 | 30 | 科目等第E不计分。3X科目三门满分共150分。 |
数学 | 75 | 60 | 45 | 30 | |
英语 | 75 | 60 | 45 | 30 | |
3X各科目 | 50 | 40 | 30 | 20 |
等第科目 | A | B | C | D | 备注 |
语文 | 75 | 60 | 45 | 30 | 科目等第E不计分。3X科目三门满分共150分。 |
数学 | 75 | 60 | 45 | 30 | |
英语 | 75 | 60 | 45 | 30 | |
3X各科目 | 50 | 40 | 30 | 20 |
以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总分300分。高中学考成绩提供截止时间以现场确认时间为准。
(二)专业测试内容:
音乐表演、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歌舞表演专业
1.专业测试(占专业总分70%):
(1)音乐表演(声乐)、歌舞表演专业演唱自选歌曲一至两首。其中歌舞表演需加试形体;
(2)音乐表演(器乐)、现代流行音乐、音乐制作专业,演奏(演唱)自选乐曲一首。其中现代流行音乐专业中考流行键盘的,需加试和声连接及走向、即兴伴奏、旋律即兴演奏。音乐制作专业需进行音乐综合知识笔试。
2.视唱练耳(占专业总分30%):
(1)音高模唱(包括旋律音程组、和声音程与三和弦模唱);
(2)音程、三和弦构唱;
(3)旋律模唱;
(4)视唱(一个升、降号以内各调的线谱视唱或简谱视唱)。
戏剧影视表演专业
1.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2.语言: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3.形体: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广播体操除外);
4.表演:命题小品、即兴表演。
表演艺术专业
1.语言:自备故事、散文、寓言等材料一段;
2.声乐: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3.形体:舞蹈、武术、艺术体操等;
4.表演:即兴表演(命题);
5.才艺展示。
舞蹈编导专业
1.专业条件(目测形象、体形,测试软开度和弹跳);
2.自选舞蹈或形体动作表演(片段2-3分钟);
3.命题即兴[命题小品或形象模仿(动物、植物、人物,以考生抽取为准)];
4.音乐即兴;
5.才艺展示。
文物修复与保护专业
1.素描默写(真人头像),考试时间3小时;
2.色彩默写(静物),考试时间3小时。
注:
1.以上各专业总分为100分。
2.器乐专业考生乐器自备(除钢琴);所有伴奏材料自备(建议:音乐类、舞蹈类专业伴奏用CD光盘或WAVE、MP3文件)。
3.各专业(美术及注明的除外)每小项考试时间一般不得超过2分钟。
(三)普高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表演类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7+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3;
2.美术类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0.5+学业水平考试成绩/3×0.5;
中职生
(一)职业技能考试成绩: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艺术类(音乐、舞蹈、影视表演、工艺美术)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计算。满分300分。
(二)音乐制作、歌舞表演专业加试内容:
音乐制作加试音乐综合知识笔试,歌舞表演加试形体面试。专业加试成绩总分100分。
(三)文化考试内容: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学校按照浙江省《高职单考单招招生考试大纲》要求自主命题和组织考试。每门满分150分。
(四)中职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1.表演类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7+文化考试成绩/3×0.3(除音乐制作、歌舞表演);
2.音乐制作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5+专业加试成绩×0.5)×0.7+文化考试成绩/3×0.3;
3.歌舞表演专业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7+专业加试成绩×0.3)×0.7+文化考试成绩/3×0.3;
4.美术类综合成绩=职业技能考试成绩/3×0.5+文化考试成绩/3×0.5。
五、录取规则
(一)普高生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低于专业成绩合格线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根据公布的各专业(方向)招生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取”和“备录取”名单。“备录取”考生名单按招生计划数50%依次确定。
(三)在总分名次排序遇成绩同分时,普高生依次按专业测试成绩、语文、英语、数学、3X科目的成绩高低排名;中职生依次按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专业加试成绩、语文、数学的成绩高低排名。
(四)兼报专业的考生按平行志愿录取,最终只被一个专业录取。
(五)如有考生放弃“拟录取”,则相应名额“备录取”考生根据综合成绩顺序依次转为“拟录取”。“备录取”考生根据录取进程,待转为“拟录取”后登录服务平台选定录取学校。
(六)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七)按教育部令第36号规定,明确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六、学费标准及助学办法
学费为每生每学年9000元(按浙价费〔2014〕240号规定执行)。根据我院《学生奖学金实施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均能获得学校奖学金、省政府奖助学金和国家奖学金,家庭困难学生可按规定享受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助学政策。
电话:0571-87150116、87150181、87150089
传真:0571-8715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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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18号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31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