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阳泉市平定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28来源: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为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党的领导,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1年3月7日至1999年3月7日期间出生),具体以《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为准;

7、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一致的学历(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普通大中专毕业生并有报到证)及专业,具有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8、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尚在纪律处分期的人员,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人员,在校就读的全日制中专升入专科人员、专科升入本科人员、本科升入研究生人员不得以原取得的中专、专科或本科学历证书报考;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以上学历及有关资格取得时间,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7日。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岗位查询

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阳泉市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平定县人才网(www.pdrcsc.com);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

报名网址:http://www.kszx.yq.gov.cn/(阳泉市人事考试网)

报名时间:2017年3月7日9:00至3月11日17:00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材料

报考人员可在2017年3月7日9:00至2017年3月11日17:00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提交报名申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包括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背景,jpg格式,20KB以下,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必须能够反映本人特征,否则无法通过审查)】。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其中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学历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考信息1-2个工作日后,登录阳泉市人事考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17年3月11日17:00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7年3月11日17:00至3月12日17:00,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因信息填报不准导致资格初审未能通过的责任自负。

本次考试要求报考人数达到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要核减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到3:1;如招聘计划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取消该岗位考试。其中,对招聘的紧缺专业人员,经县公开招聘工作组同意,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1:1进入面试);对招聘的医学类、护理类卫生专业技术职位报考人数不达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按晋人社厅发(2014)20号文件“县级及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执行,但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类所有考生笔试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面试;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

不达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于2017年3月17日在原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费将通过原报名渠道退还。

3、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17年3月8日9:00至3月13日17:00进行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于2017年3月31日起登录原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5、入围面试人员的资格复审

(1)入围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按照报考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后,按该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入围人员。

(2)资格复审,对参加面试的入围人员要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须由本人到场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毕业证书、报到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入围人员均应提供省级学历认证机构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就业的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资格复审开始前,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复审开始后,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入围资格,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再递补。

三、考试的内容、时间和方法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形式。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科目为:

医学类:《医学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护理类:《护理基础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

教师类:《学科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

其中:教育综合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现代教育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新课程改革等内容

2、笔试全部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计算办法为:

笔试成绩(医学类):笔试成绩=《医学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护理类):笔试成绩=《护理基础知识》×60%+《公共基础知识》×40%;

笔试成绩(教师类):笔试成绩=《学科知识》×60%+《教育综合知识》×40%;

3、笔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4月9日

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基础知识、学科知识;

下午:14:30—16:30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综合知识;

考生按照规定的笔试时间和准考证上的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请考生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成绩。

(二)面试

面试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的考试类别进行;

面试对象为护理类的,面试采用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看其实际操作能力的规范性和熟练程度,考察其对护理基础知识的掌握和运用能力;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对象为医学类的,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面试时间10分钟。

面试对象为教师类的,面试采用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讲课内容:所报学科教材(根据指定教材定课题,提前60分钟备课);讲课10分钟,答辩5分钟,共15分钟。

面试满分100分。从考官给出的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

面试时,凡形不成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以后环节。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若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医学(护理)类的按医学(护理)基础知识成绩确定;教师类的按学科知识成绩确定;如以上成绩仍相同,由面试组织单位加试一场面试,考生的成绩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聘用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对报考人员按照报考岗位以及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1:1的比例确定参加拟聘用人员名单。

(二)组织拟聘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论不合格且本人申请复检的,须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组织复检,遇有疑难问题需要进行会诊时,承担复检的医疗机构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结论,确保体检客观公正。体检结论确实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三)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方案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制定并报县人社行政部门核准后,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报县人社行政部门备案。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公示。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部门办理录聘用手续并督促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定聘用合同;同时,委托县人才开发交流服务中心对聘用合同书进行鉴证。对有举报的拟聘用人员,由县人社部门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调查,查无实据的不影响本人的聘用,举报属实并影响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后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五、招聘工作的要求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各级各部门必须认真履责,坚持原则,规范操作,严肃纪律。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对招聘过程中违反人事考试纪律及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人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县人社局、卫计局、教育局的纪检监察人员应主动参与监督;招聘监督电话:0353-6188099,6188245,6163035。

六、其它

本公告由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组届时公布。

本次公开招聘的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有关信息会及时在阳泉市人事考试网(www.kszx.yq.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注意查询。

招聘咨询电话:0353—6188331

特别提示:

1、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警惕,谨防受骗。

2、报名成功后,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如考生变更了联系方式请及时告知;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七日

附:平定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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