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2017年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工作通知
2017-02-25来源:泰安市教育局

泰教办发〔2017〕3号

泰山区教育局、岱岳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为确保全市各级各类教育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教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教育考试是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教育考试工作,将考试违纪舞弊行为纳入《刑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范畴,并加大了惩处力度。近几年,泰山区教育局、岱岳区教育局及其所辖标准化考点学校、市直各学校高度重视教育考试工作,积极承担各项考试任务,完善措施,加强管理,为我市考试平安顺利进行做出了重要贡献。实现考试平安顺利是教育系统和每个教育工作者的义务和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勇于担当,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做好各项考试工作。

二、提前谋划,积极做好考试统筹协调和安排工作

考试安排在标准化考点是国家教育考试的规定和要求,是保证考试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随着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各级各类考试规模不断扩大,次数不断增加,要求不断提高。2017年需要安排在标准化考点的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共16个(考试安排见附件),泰山区教育局、岱岳区教育局及其所辖标准化考点学校、市直各学校要提前谋划,统筹协调,按照市招生考试中心要求承接好有关考试。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确保考试工作平安顺利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考点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到岗、履职、尽责。要加强对监考员等各类工作人员的选用、培训和监督工作,确保各类人员素质过硬、工作守规,圆满完成任务。要切实发挥电子监控、手机屏蔽仪、金属探测器等标准化考点设备的功能,防控一切形式的高科技作弊。要加强考场管理,严把入场关,严格进行身份确认,防止替考等形式的考试违法违纪行为。要加强试题保密、考务管理和涉考师生安全管理等工作,确保考试平安顺利。

泰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2月6日

附件:泰安市2017年各级各类教育考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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