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附则
2017-02-25来源:教育部考试中心

附则

.中国普通高校联合招收华侨学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按有关规定执行。

经批准的部分高校单独考试招生、保送生及各种特殊类型招生,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全国统考的考务工作,按照教育部有关考务管理规定执行。

.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为军队培养的国防生按有关要求执行。

.各省级招委会和高校主管部门,可依据本规定制订补充办法或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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