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北仑区小港城管执法中队协管员招聘公告
2017-02-23来源:宁波市北仑区人事局

为了加强城市管理建设,充实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队伍力量,提升城市形象。决定公开招聘一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招聘工作由小港街道组织办负责组织实施。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若干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2、有志于城管工作,事业心责任感较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4、身体健康。

(二)相关要求

1、宁波大市户籍;

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3、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年以后出生);

4、退伍军人、中共党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五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时间:2月23日3月10日

报名地点:小港街道办事处313室(地址:江南东路788号)

报名所需资料:《小港街道城管队员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书、退伍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1张。

(二)面试

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退伍军人加1分、中共党员加1分。

(三)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从高到低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以及《关于调整2010年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10〕9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酌情予以递补。

(四)考察

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重点考察思想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群众公认度等。考察对象按招考指标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次序酌情进行递补。

(五)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经网上公示3天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聘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弄虚作假或不服从统一安排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薪酬待遇。

聘用后,按照《小港街道关于加强和规范编外用工管理的规定》施行,工资待遇参照街道同类岗位临聘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报考咨询电话:86785740

北仑区小港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7年2月23日

附件.报名表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