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我校《2017年提前招生章程》优录政策有关规定,对于符合优录政策考生如需申请免文化联测(非学测、美术省统考成绩达到186分)、专项优录或加分需在2017年4月1日前报送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提交复试申请。(邮政EMS寄送,其他快递不予接收)
(一)优录政策
1、免文化测试
(1)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专业技能、创新实践、学科竞赛,获得国家级大赛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大赛(含省级选拔赛)二等奖及以上的考生。(提交复试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2、专项优录
具有田径、球类(仅限篮、手、排、足、乒、羽)、跆拳道、健美操项目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文化测试成绩不低于1C2D者,经我校复核、复试合格后,可直接录取入学并优先保证就读专业。(提交复试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3、优录奖励分
(1)获得省创新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省“三创”优秀学生称号、省技能大赛优秀奖以上奖项的考生,加20分。(复印件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2)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5分;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表彰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复印件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3)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教育或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科技、发明、艺术及表演等比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的考生,经我校复核认定后,每项分别加10分计入总分。如有同一种类多次获奖,不重复加分。(复印件应签署“已核,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所在中学或相关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在新生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4)获得声乐、器乐、舞蹈、戏剧小品中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考生,经我校复试认定后,加5—20分计入总分。(提交复试申请、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材料原件在复试报到时提交给我校复核。)
学生水平测试达到我校免试条件或美术省统考成绩达到186分的考生不需提交免试申请,我校将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下发成绩直接认定。
(二)邮寄信息
邮寄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87号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陆卫峰
邮编:226007
电话:0513-80560011
江苏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2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