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7-02-22来源:翠屏区人民政府

根据《宜宾市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的规定,经笔试、体检、考核等程序, 文春芳符合《公告》规定的各项条件,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从2017年2月15日至2月23日(不含双休日、节假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来访、来信、来电如实反映拟聘人员的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必须经党组织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一般应提供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我们将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监督举报电话:0831-2327620

通讯地址(邮编):宜宾市翠屏区青皮树街31号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644000)

特此公示!

附件:宜宾市翠屏区事业单位2016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七批拟聘用人员公示表

宜宾市翠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序号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拟聘用单位 拟聘用岗位 准考证号 政策性加分 笔试总成绩 面试(说课)总成绩 总成绩
1 文春芳 本科 学士 小学教育 西华师范大学 宜宾市翠屏区小学校 小学语文教师(一) 16102127   73.04 77.00 74.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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