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政热点:"花钱办事"是乡镇改革的题中之义
2017-02-22来源:易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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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2月21日《新京报》)

乡镇政府是面向基层人民群众,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行政服务的基层国家行政机关。乡镇政府是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前线指挥部”,其行政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高低事关基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只能百尺竿头,更进一步,不能原地踏步走。

但提高乡镇政府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并不需要一味扩充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仅如此,随着现代化办公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技术的日新月异,行政效率已呈几何倍数提高,使得乡镇政府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增反降,精兵简政成为大势所趋,人心所向。

精兵简政的前提是不能让人民群众享受行政服务的质量和效率打折扣,不仅如此,还应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行政服务的满意度。磨刀不误砍柴工,乡镇政府要大力开展技能大练兵活动,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不断提高为基层人民群众办事的能力,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

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是乡镇改革的题中之义。花钱办事并不是要把乡镇政府所有职能职责都全盘“外包”给社会力量,乡镇公务员则充当“甩手掌柜”,重新回到“一杯茶,一支烟,一张报纸看半天”的“美好时代”,而是只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才采取花钱办事的方式交由社会力量优化运作。

俗话说:“高手在民间”。相比较而言,提供公共服务职能是乡镇政府的短板,恰恰正是社会力量的特长所在。乡镇政府花钱办事是扬长避短,取长补短,是强强联合,是提高行政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有益探索,值得推广。

行政服务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乡镇政府花钱办事会不会影响公平、公正的行政原则呢?其实大可不必杞人忧天,因为社会力量的办事公道问题,自有他们行业自律在实时在线运作作保证。只要政府将购买公共服务项目合同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约定得一清二楚、明明白白,社会力量就会交出让基层人民群众满意的完美答卷。

乡镇政府将公共服务项目“外包”后,就可集中力量搞好本乡镇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好本乡镇的各项事业和行政工作,比如,搞好“美丽中国”建设等,让基层人民群众享受更多的改革红利,享有更多获得感,不断提高基层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激发更多大步流星奔小康的不竭动力。这才是乡镇政府花钱办事的真正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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