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选调公务员笔试和面试考生须知
2017-02-22来源:江门市人事考试院网

一、考生须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依时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依时报到的,按自动放弃笔试和面试资格处理;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笔试和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连同其他物品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笔试或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面试室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应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

四、考生必须以普通话回答面试考官提问。在面试中,应严格按照考官的提问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考生身份以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面试。考生对考官的提问不清楚的,可要求考官重新念题(所需时间占用本人答题时间)。

五、面试结束后,考生到候分室等候,待面试成绩统计完毕,签收面试成绩通知书回执。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时、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

六、面试结束后,考生要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共江门市委政法委员会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留意公布入围考察和体检对象名单,安排好自己工作日程,协助做好选调转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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