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考未满服务期的公务员可以辞职重考吗
2017-02-21来源:易贤网

【考生提问】2013年录取的河北省县级公务员,当年招考公告要求需在服务单位服务五年方可流动,但是并未规定不可辞职,因为现在公务员招录要求在职公务员不得报考,如果我现在主动辞职,会影响参加之后的考试吗?

【回答】

根据《公务员法》第十三章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辞去公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第六条规定: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结合公务员法和新录用公务员任职定级规定,未满服务年限公务员的不得辞去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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