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泰州市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人员中招聘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须知
2017-02-20来源:泰州人才网

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二、考生凭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准时到指定地点集中参加体检,不得迟到,逾期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激烈运动。

四、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饮水、饮食8—12小时。

五、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不做X光检查。上述人员须在体检前提出书面申请,待经期完毕或分娩后再补检,补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不得随便出入。所有考生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进场,进场后须服从统一指挥,不得随便走动,不得大声喧哗。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不得与体检工作人员发生争执。请注意不要漏检,如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体检结束后,由工作人员统一组织出场。体检中途,考生不得离开体检场所。

七、考生从报到至体检结束,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等任何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外界联络接触,不得找体检工作人员说情打招呼,违者当场取消体检资格。考生不要携带贵重物品,随身物品(包括手机)一律在出发前存放在指定地点,体检结束后取回。

八、体检结果将在泰州人才网公布。

九、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十、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对违纪考生,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批评教育,直至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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