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河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有关政策说明
2017-02-20来源:河南工学院

一、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按两类人员受理

1.参加面试人员范围:2015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但未取的教师资格证书人员,及2016年河南省高校教师资格笔试合格人员。

2.直接认定人员范围: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具有博士学位人员,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人员,以上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均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中国公民身份。

2.河南省境内普通高等学校在编或已聘任教学人员,与高等学校签订工作协议或聘用合同的教学人员。

3.思想品德鉴定合格,以《思想品德鉴定表》为准。

4.体检合格,以指定体检医院体检结论为准。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属于不合格人员。

5.本科及以上学历。

6.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以上水平,以普通话等级证书为准(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三、关于全日制师范生申请直接认定的几种情况说明

1.全日制师范本科毕业生:

(1)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否则无效)。

2.专升本师范毕业生

(1)由非师范专业专科升入师范专业本科连读的毕业生,须提供本科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2)由师范专业专科升入非师范专业本科连读的毕业生,不能按全日制本科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对待。

3.硕士研究生

(1)硕士研究生学历中,以中小学教师为招生对象的“教育硕士”(注:“教育硕士”同“教育学硕士”有区别,“教育学硕士”面向社会招生,很多专业都可以授予“教育学硕士”;“教育硕士”仅面向中小学教师招生)毕业,且申请任教学科与所学专业一致的,可按全日制师范生政策对待。全日制教育硕士无需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和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

(2)申请人为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为全日制师范教育类学历,申请任教学科与其师范类本科学历所学专业学科一致的,可按全日制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对待。

四、关于普通话证书认定的有关说明

1.1999年以前师范院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颁发的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为合格证书,之后毕业生持有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均应显示等级。

2.河南省2001年7月以后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打印有效,手写视为不合格证书。

3.外省语言文字部门颁发的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有效。

4.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五、关于学历认定的有关说明

1.所有国内学历证书都需有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国外学历只认可学历学位层次,不符合全日制师范生直接认定政策。

六、关于职称认定的有关说明

1.高等学校内聘教授、副教授岗位(本人不具有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的人员,不能作为直接认定条件;

2.2016年副教授评审通过,但尚在公示期内未发证的,不能作为直接认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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