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2017年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
2017-02-17来源:绵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和四川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8号),现将绵阳市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

2017年2月3日—2月22日24时,请考生务必在此时间段内持有效身份证登录国家医学考试网进行网报(网址:www.nmec.org.cn),严格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从2017年起,国家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考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准确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牢记用户名和密码),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以对已填报的信息进行修改,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网上报名“考点”选择“绵阳”。凡报考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报名考点选绵阳,考试地点在成都。现场一律不进行补报。

二、现场审核:

(一)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10日(双休节假日除外,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下表)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下列安排进行现场审核,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下列指定时间内报名的考生,请出具单位证明并加盖各区市县卫计局公章,否则不予现场审核。

(二)地点:涪城区南河路10号(原绵阳市卫生局,市内乘10路、33路南河路中段站下车即可到达)

(三)提供材料(复印件一律用A4纸,要完整、清楚,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并按下列顺序排列。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准备2套材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如有信息修改须重新打印)。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报考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类别医师资格考试的,须提交《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或《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4.大专及以上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查询,查询有效期至2017年4月10日)。

5.提供满一年以上的《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或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带教老师中至少有一名报考专业的老师)。

6.执业助理医师申报执业医师考试的,还须提交执业助理医师《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原价及复印件(如在执业注册过程中有变更记录,导致注册时间不满足报考年限的,须提供首次执业注册证明)。

7.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8.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只限应届生)

9.卫生院出具的2015年8月31日前进入该乡镇卫生院工作的证明(仅限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考生)。

10.考生近期(6个月内)小2寸白底证件照2张,照片下方标明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上传至网上,文件小于40kb,格式jpg。

(四)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对《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暨授予医师资格申请表》上的个人信息认真逐字核对,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该信息将用于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考生个人原因导致信息报错误影响考试或医师执业注册的,后果自负。

(五)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考生,一经核实,将按照《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六)技能考试缴费:临床、中医、公卫类别240元/人,口腔类别28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3]480号文件)。

三、考试时间:

(一)实践技能考试时间:2017年6月17日—6月23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时间:2017年8月26、27日。

(三)口腔、公卫类及军队考生考试在成都进行。

以上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 考生自行打印准考证:

今年实践技能考试和医学综合笔试准考证仍然由考生自行打印保管,考生网上报名后要记住自己的姓名、证件号码、网报用户名、密码等相关信息,以便打印准考证。

五、咨询电话:绵阳考点0816-2217172,成都考点028-86610504。

2017年2月17日

附件1: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2:执业助理医师考核合格证明

附件3: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附件1.2.3.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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