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茂名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7-02-15来源: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因工作需要,茂名市民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热爱民政工作;

2.身体健康,适应能力强,具有勤奋好学、敬业进取、团结合作、吃苦耐劳精神;

3.男性,35周岁以下(1982年2月28日以后出生);

4.具有社会学类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

5.富有耐心和责任心,具有较强的公文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三、用工性质及待遇

录用人员性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待遇:每人每月工资3300元(含社会保险)。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4日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将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将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打包发到mzjrsk2961261@163.com邮箱,文件夹名称以个人姓名命名。

(二)考试

1.笔试。报名者通过资格审查后进行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公文写作处理、民政法律相关知识。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次序按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并列的则全部入围)。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成总成绩。若总成绩相同,取笔试成绩高者。

(三)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考试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阶段。

(四)考察

重点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职业道德、思想作风等。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

(五)聘用

考察合格,经公示7天无异议的,录用为茂名市民政局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3个月。

本次招聘事宜,由茂名市民政局机关党委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668-2961261。

茂名市民政局

2017年2月15日

附件:茂名市民政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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