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转发《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9号公告》通知
2017-02-15来源:金华市人事培训考试网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第19号公告》转发给你们,并将我区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确认时间

本次现场确认以考生所在医疗卫生机构为单位开展,其中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考生由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负责材料汇总、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统一上报。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单位
3月7日上午 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疾控中心、区急救中心、皮肤病防治站、下应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东吴镇卫生院、首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月7日下午 横溪中心卫生院、云龙镇卫生院、五乡镇卫生院、咸祥中心卫生院、中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月8日上午 邱隘中心卫生院、骨伤科医院、瞻岐镇卫生院、塘溪镇卫生院、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各医疗机构
3月8日下午 钟公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鄞州三院、茅山卫生院、美康医学检验所、高新区各医疗机构
3月9日上午 鄞州区第二医院、明州医院、潘火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月9日下午 鄞州人民医院
3月7日-3月9日 鄞州区门诊部、个体诊所、厂矿校医务室、部队卫生所等

原江东片单位确认时间:

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00) 单位
3月7日上午 东柳、肛肠、疾控
3月7日下午 明楼、妇保院、福明
3月8日上午 眼科、百丈、康复
3月8日下午 六院、白鹤
3月9日 同仁、新东方、亚健康、虹桥等医院
3月7日-3月9日 艾博尔、壹加壹、薇琳等医院、门诊部,个体诊所、部队

二、需提交的材料

材料编号 材料内容
第一册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后学历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
第二册(无需装订) 1、照片两张,分别用两个小药袋装好照片要求:近期二寸白底正面免冠半身彩照二张(需露眉露耳,必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一致,照片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单位、姓名、报考专业和级别),小药袋上注明单位、姓名; 2、《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一份。
第三册(请按顺序用回形针装好) 1、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后学历的,还需提供初始学历复印件); 2、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 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无学位证书者);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 4、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申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还应提交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一份; 5、以下三点材料根据考生实际情况提供:(1)执业助理申报执业医师:提交满2-5年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执业期考核证明(附件2);(2)应届毕业生:提供试用证明(附件4)及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附件3);(3)历届毕业生:提交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 6、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正反面); 7、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仅限短线医学加试考生,附件7); 8、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和参加2017年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的考生还需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9、部队现役考生须提供军队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备注 1、上述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所有复印件均须考生所在单位审核,由审核人员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名、盖公章,各单位开具的证明落款须与单位印章相符; 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日期要求在2017年2月20日以后; 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考生需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无学位证书者需提交学校证明,应届(指2017年毕业研究生)无学历、学位提供附件5,往届无学位证书者提供附件6; 4、《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成功通知单》上须由考生签名、单位盖章; 5、试用期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31日(指大中专毕业生第一年试用期); 6、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工作年限要求:中专毕业(满五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工作满五年,全日制大专毕业(满二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工作满二年。(以执业证书注册为准); 7、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网上报名系统相应栏目中选择“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8、2017年继续对报考临床执业医师(110类别)的院前急救岗位和儿科专业的考生实行加试专业的内容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自愿选择是否参加加试; 9、各类表格填写说明:(1)应届毕业生(2016年毕业的考生):①试用证明(附件4),试用起止时间:2016年8月1日-2017年2月28日;②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笔试报名时出具截止日期到2017年8月31日的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要求2017年8月20日前提交(现场确认时不需提交)。(2)历届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附件1),试用开始至2017年2月,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证明。

三、现场确认地点

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1511办公室(地址:鄞州区学士路1221号);原江东片单位确认现场:鄞州区百丈街道雷公巷113号卫计局二楼221室 。

四、工作要求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政策性强、要求高,各单位要把本次考试报名等事项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确保2017年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原鄞州片:联系人:陈巧波 阮黎敏 电话:87418653

原江东片:联系人:李苏平 电话:87731032

宁波市鄞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2月14日

浙江省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公告(第19号)/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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