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行测答题技巧省考备考之定义判断
2017-02-15来源:易贤网

【导读】

定义判断在行测中是一类相对比较简单的题目,但是近年来题目选择的定义长度有所增加,阅读量越来越大,从而使考生在这类题目中花费的时间过长,并且由于干扰项的增多,导致考生在定义判断题型中经常有不必要的失分现象。

通过对近年来考试中定义判断真题研究发现,当前所考查的定义判断题型,基本上可以划归成两大类。一类是定义中存在一些关键信息和关键点,一般此类定义长度较短,且语义较难理解。那么针对这一类定义,我们可以通过提炼定义中的关键成分来确定定义要点,并且以提炼的关键成分作为判断选项是否符合定义的依据。其中常见的关键点有主体,客体,原因,目的,结果,手段等。另一类定义语言通俗易懂,定义一般给定的较长,能够清晰的描述出定义的主要特点,一般多用于描述一些原理类或者效应类的定义,针对这一类定义我们可以概括定义的主要特点作为判断选项的依据。

【例1】霸王条款:一些经营者针对消费者单方面制定的逃避法定义务、减免自身责任的不平等的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和店堂公告或者行业惯例等。

下列属于霸王条款的是( )。

A.无业青年王某等三人强行占据菜场停车场,并声称:要停车必须缴费十元

B.个体户洪某恶狠狠地威胁街对面同样经营大米批发生意的赵某:“以后你要是敢比我早开门,我砸了你的店”

C.某商场举行店庆时在电子广告牌上写明:全场火爆,满四百减一百五;请勿拥挤,排队入场;1.4米以下儿童入场必须有家长陪同

D.某服装店玻璃窗上写着:打折期间售出商品概不退换

【解析】答案:D 。 本题关键字是定义的主体“经营者”和客体“消费者”,A选项和B选项不符合定义的主体和客体,故可直接排除;根据定义本身可知D选项符合,所以选择D选项。

【例2】“翻异别勘”是宋代为防止冤假错案而规定的复审制度,是指犯人如果在录问或行刑时提出申诉,案件必须重新审理。宋代的“翻异别勘”分为原审机关的“移司别勘”和“差官别推”两种形式。“移司别勘”是指由原审机关将案子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差官别推”是指原审机关将案子申报到上级机关,由上级机关负责差派与原审机关不相干的另外一个机关的官员重审理。这种情况下,往往或者是差派上级机关的官员前往原审机关主审,或者将案子移往上级机关复审。

根据上述定义,下列不属于“翻异别勘”的是:

A.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可以将案件移交至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进行重审。

B.宋代中央司法机关刑部分左、右两厅,对其中一厅审理的案件,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另一厅重审。

C.犯人对州县审理的案件提出申诉,州县的上级——路的长官可以亲至州县对案件进行重审。

D.宋代地方司法机关从上至下分为路、州、县三级,对由县上诉至州的案件作出判决后,若犯人提出申诉,则由州发回县重审。

【解析】D。翻异别勘的主要特征是“将案子移交给另一个同级的司法机关复审或者是申报到上级机关复审”。D项县上诉至州后,犯人提出申诉又发回县重审,是发回下一级机关,不符合定义。故答案选D。

通过上面两个例题,教育专家相信大家已经感受到了针对定义判断题型的基本解题思路,接下来大家要做的事就是拿出真题来分析还有哪些题目适合这样的方法,从而培养做题的敏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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