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2017年普通本科招生考试日程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试科目 | 考试对象 | 备注 |
2月10日 | 08:30--17:30 | 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 | 非湖北省各专业考生 | 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A栋一、二楼 |
湖北省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舞蹈表演、舞蹈编导各专业考生 | 武汉音乐学院滨江校区教学楼B栋一、二楼 | |||
2月11日开始进行(未完成继续直至考试结束) | 08:00--18:00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初试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方向考生 | 2月10日晚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试号段,考生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号段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 |
民族管弦乐器演奏初试 | 二胡、竹笛、笙、唢呐方向考生 | |||
民族弹拨乐器演奏初试 | 琵琶、阮、扬琴、古筝方向考生 | |||
钢琴演奏初试 | 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方向考生 | |||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初试 |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方向考生 | |||
声乐演唱初试 | 美声、民族声乐方向考生 | |||
通俗声乐演唱初试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方向考生 | |||
舞蹈基本功 | 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考生 | |||
14:00--15:00 | 视唱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方向考生 | ||
16:00--16:30 | 视唱 | 指挥方向考生 | ||
2月12日开始进行(未完成继续直至考试结束) | 08:00--18:00 | 萨克斯管、打击乐、爵士鼓初试 | 萨克斯管、西洋打击乐器、民族打击乐器、爵士鼓方向考生 | |
作曲面试(含指挥主科、演奏)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方向考生 | |||
音乐表演(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 | 非湖北省音乐学(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方向考生 | |||
18:00--21:00 | 基础和声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方向考生 | 详见准考证 | |
2月13日 | 09:00--12:00 | 作曲I(歌曲写作与单旋律发展)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方向考生 | 详见准考证 |
14:00--17:00 | 作曲II(钢琴曲写作) | |||
2月14日上午(上午须全部办完) | 10:00-12:00 | 办理复试缴费手续、领取复试准考证 | 报考音乐表演(除指挥方向)、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专业各方向进入复试的考生 | 滨江校区教学楼A栋一楼 |
2月14日 | 9:00--11:00 | 视唱 | 非湖北省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各方向考生 | 考生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号段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 |
11:00--15:00 |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除外)各方向考生 | |||
2月15日 | 09:00--11:30 | 《基础乐理》、《听写》 | 非湖北省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钢琴调律)各方向考生 | 2月14日晚前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试号段,考生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号段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 |
09:00--11:30 | 《基础乐理》、《听写》 | 音乐表演(指挥方向除外)各方向考生 | ||
14:00--17:00 | 《基础乐理》、《听写》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指挥方向考生 | 详见准考证 | |
18:00--20:30 | 《音乐常识》 | 非湖北省音乐学(含音乐教育、音乐学理论、艺术管理)方向考生 | ||
2月15日下午开始进行(未完成继续直至考试结 | 13:00--18:00 | 舞蹈表演、舞蹈模仿 | 舞蹈表演专业考生 | 2月15日上午前将在我院招生信息网发布考试号段,考生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号段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 |
舞蹈表演、舞导创编 | 舞蹈编导专业考生 | |||
2月16日开始进行(未完成继续直至考试结束) | 08:00--18:00 | 西洋弦乐器演奏复试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竖琴方向考生 | |
西洋管乐器演奏复试 | 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小号、圆号、长号、大号方向考生 | |||
萨克斯管、打击乐、爵士鼓复试 | 萨克斯管、西洋打击乐器、民族打击乐器、爵士鼓方向考生 | |||
民族管弦乐器演奏复试 | 二胡、竹笛、笙、唢呐方向考生 | |||
民族弹拨乐器演奏复试 | 琵琶、阮、扬琴、古筝方向考生 | |||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复试 | 电子管风琴、手风琴、古典吉他演奏方向考生 | |||
声乐演唱复试 | 美声、民族声乐方向考生 | |||
钢琴演奏复试 | 钢琴演奏、钢琴演奏与编导方向考生 | |||
通俗声乐演唱复试 | 通俗声乐演唱与编导方向考生 | |||
声乐演唱(音乐教育)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考生 | |||
钢琴演奏(音乐教育、钢琴调律) | 音乐学(音乐教育、钢琴调律)方向考生 | |||
备注: 1、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2、笔试科目的考试考生提前半小时进场,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出场。 3、面试科目必须严格按公布的号段及候考时间到指定地点验证进场候考。面试检录候考时间为:考试期间每天上午8:00—8:30、下午12:30—13:00。逾时检录系统将自动关闭,考生不得再检录入场,不能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弃考。 4、视唱为机考形式,请考试登录我院招生信息网下载学习操作流程。 5、未注明非湖北省考生的,考试对象为所有考生。 6、考试日程安排如有变化,请以当日公告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