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招聘现场报名注意事项补充公告
2017-02-08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根据2017年2月6日公告的《汕头市体育局属下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现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及有关注意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一、现场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一)《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三份(正反面打印并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三)本人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教练员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六)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3张。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在报名表中详细不间断地记述相关工作经历,并在报名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计算截止日期为2017年2月22日;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聘用合同,非在编人员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在企业或其他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工作的人员,需提供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或社保证明。

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也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每位应聘者只能填报一个岗位。

(三)2014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2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市选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含农村社区,下同)担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助理或村(居)委会主任助理等对象,报名时需提供省级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材料。

应聘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汕头市体育局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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