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临沂市莒南县遴选县委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公告
2017-01-21来源:莒南县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建立以党内法规工作机构、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法学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和《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办法》,现将公开遴选县委县政府外聘法律顾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名额

面向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临沂市普通高等院校中从事法学教育、法学研究的教师、研究人员,遴选5名法律顾问。

二、遴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道德修养、社会责任感;

(三)具有较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四)律师应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历;高等院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在所从事的领域有一定的专业影响力和经验;

(五)熟悉莒南县的社情、民情和党委、政府工作规则,热心社会公共事业;

(六)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律师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八)担任法律顾问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遴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26日。

(二)报名地点: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地址:莒南县隆山路县政府2号楼219室,联系电话:5328615)。

(三)报名材料。本人填写的《莒南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律师执业证书,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选聘程序

(一)县政府法制局对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等进行审查。

(二)组成专家组进行面谈,并考虑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三)经考察合格后,将拟聘任的法律顾问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满,将拟聘任法律顾问名单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后予以聘任,聘期两年。

报名者必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

莒南县人民政府法制局

2017年1月16日

附件:莒南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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