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安检查站职能作用,全面提升我县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策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入城检查站查控工作人员20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公布的招聘条件自愿报名,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具备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含兵团)干部教育领导小组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军队院校函授毕业生须是在部队服役期间入学的人员;
2、驻疆各部队(含武警部队)复转军人,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3、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2年的辅警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户籍不限,族别不限,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周岁(出生时间在1982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之间,以身份证、户口簿为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3、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体能素质较好;
4、具有正常履行招聘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中共党员、复转军人及在公安机关连续工作满2年的辅警优先考虑;
7、本人及亲属五代内无违法违纪的;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1、自治区、地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2、自治区、地区统一选派赴援疆省(市)培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近三年来,在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过程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
4、参加反动组织教派、非法宗教活动或受到法律制裁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时间安排(均为北京时间)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9日至1月23日。
2、报名地点: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策勒县阳光小区旁政府2号综合楼一楼)。
3、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近期免冠二寸蓝底彩色照片2张,进行现场报名登记。
4、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报名、考察合格人员参加由公安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后,按照不同学历可享受4000到5000元之间的工资待遇(含五金),按照规定为其缴纳“五金”,入编后可连续计算工龄及缴费年限;
2、聘用满三年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可享受正常调资待遇;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4、免费提供住宿、三餐、配发制式服装及警用装备;
5、在该岗位工作表现优秀者,在今后招录公安干警时予以优先考虑,入编后,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
6、新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策勒县人社局:0903-6712984
策勒县公安局
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