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通知
2017-01-21来源: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一、考试成绩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现已公布,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成绩查询”栏目,选择相应考试年度和考试名称进行查询。

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的,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30日之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服务大厅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具体成绩核查的范围、申请时限和方式请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www.tjkpzx.com)“办事指南”栏目,查询《关于资格考试成绩核查若干问题的说明》。

二、合格标准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8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2016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7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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