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台州市三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补充公告
2017-01-21来源:三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为了进一步完善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5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招聘程序,防止产生不必要争议,特作补充公告如下:

一、被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当办理户口迁移手续,迁移到相应的集体户;

二、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对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或者弄虚造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中,关于“高中、初中招聘对象”和“中小学会计、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招聘对象”中涉及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的,不包含专科起点本科。

三门县教育局 三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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