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单独招生章程
2017-01-20来源: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12968

学校全称: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网址:http://www.msvtc.net

学院性质: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一、单招报名

(一)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思想表现好、学习成绩优良,并参加2017年四川省高考报名,取得报名号的普高生和中职生。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酒店管理、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学生应无身体残疾和传染性疾病,酒店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健身指导与管理专业建议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2CM。

(二)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7年2 月 15 日至3月14日18:00前登录眉山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msvtc.net)首页,点击浮动窗口 “单独招生”进行报名系统 。

(三)志愿填报

普高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三个专业顺序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专业三志愿;中职考生在报名时,可填报两个专业顺序志愿,即专业一志愿、专业二志愿;考生请按照我院单招计划表中各专业的招生类别要求进行填报,对未按要求填报专业志愿的,我们将有权不予审核通过。(注:报考学前教育专业中职类考生报名时需在四项专业素质测试内容中选择一项,详见《学前教育专业素质测试大纲》)

(四)网上缴费及准考证打印

我院单招报名系统于2017年2月20日 - 3月20日18:00开通网上缴费功能,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一个工作日后,可登录单独招生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缴纳单独招生考试费130元/生。缴费成功后可于2017年3月18日- 22 日在我院单招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并粘贴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寸)。

(五)报名资格审查

1、考生在我院单招报名系统中填写的基础信息需经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核准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在公布名单内的考生,方可参加我院单独招生考试。

2、2017年3月24 日9:00-17:00,考生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到学院报到,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熟悉考场。

四、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序号 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计划 招生类别 考试形式 学费 住宿费
(年/元) (年/元)
1 学前教育(师范类) 670102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100 中职公共管理与服务类 文化测试+专业素质测试 3600 1000
2 小学教育(师范类) 670103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3 畜牧兽医 510301 10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4 现代农业技术 510104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5 园林技术 510202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6 食品检测技术 590105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000 1000
7 电子商务 630801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8 市场营销 630701 10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9 酒店管理 640105 10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3600 1000
10 工程造价 540502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000 1000
11 建筑工程技术 540301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000 1000
12 机电一体化技术 560301 10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000 1000
13 建筑装饰工程技术 540102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000 1000
14 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60702 10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4000 1000
15 文化创意与策划 650401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5000 1000
16 健身指导与管理 670410 5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5800 1000
17 广告设计与制作 650103 100 普通类美术类/中职文化艺术类 文化测试+专业素质测试 5000 1000
18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104 100 普通类文、理兼收/中职不限类别 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 5000 1000
计划合计: 1350

五、测试科目、分值及时间安排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外,其他所有考生均需参加学院组织的考核。

(一)测试科目:

我院采取文化测试加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素质测试)的形

式对考生进行测试,测试总分400分,其中文化测试语文、数学、英语各100分,共300分;综合素质测试(或专业素质测试)100分。

1、文化测试:试题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试卷类型分中职类和普通类两种,参考考生按自己的考生类别领取相应试题作答,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闭卷考试,各科100分,总分300分。

2、综合素质测试:采取笔试形式,闭卷考试,主要考察学生的语言表达、人文常识、职业能力倾向等基础素质。

3、专业素质测试:采取笔试、现场展示、问答等形式,主要考察学生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详见学前教育、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素质测试大纲)

(二)测试时间:

文化测试 综合素质测试 专业素质测试(笔试) 专业素质测试(现场展示)
2017-03-25 9:00-11:30 2017-03-25 14:30-16:00 2017-03-25 13:00-14:00 2017-03-25 14:30-18:00

注:专业素质测试(笔试)限学前教育中职类考生,其他专业不参加,测试时间为2017年3月25日13:00-14:00。

六、录取规则

我院分考生类别,按各专业所有测试科目总分进行排名录取。

(一)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确定普通类、中职类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录取最低控制线。录取组在达到控制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学院招生计划、考生专业志愿和考生体检信息等,根据“志愿优先、择优录取”的原则,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我院优先录取专业一志愿考生,未满足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录取后续志愿考生。

(二)若录取过程中出现总成绩同分情况,则按照文化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文化测试和其他项测试成绩均相同,则依次按文化测试中语文、数学、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三)在中职学校期间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在我院高职单招报名截止前向我院提交《四川省2017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经我院和省教育厅核实资格后,在我院官网和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可免试录取到相关专业。

(四)拟录取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及考生申诉(考生只能通过我院单招系统录取查询功能输入本人信息查询录取情况)。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若要放弃录取,则应在公示期内将本人退档申请、准考证和身份证传真到学院招办办理相关放弃录取手续,过期不再办理。因考生自行放弃录取产生的剩余计划不予递补。

(五)在考生预录取名单公示期满后,拟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手续,并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时间安排

(一) 2017年2月15日-3月14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二)2017年2月20日-3月20日18:00前,考生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

(三)2017年3月15-17日,学院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准考生基础信息,在学院网站单独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省考试院考生基础信息审核已通过考生名单。。

(四)2017年3月18日-22日18:00,通过信息审核并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登录我院单招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五) 2017年3月24日9:00-17:00,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等资料到校现场审核,熟悉考场。

(六)2017年3月25日9:00-11:30,考生参加文化测试笔试。2016年3月25日13:00-18:00,考生按类别和填报专业参加相应测试。(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七)2017年4月2日起,考生在学院网站单招报名系统中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八)2017年4月2日-3日,凡对成绩有疑问需复查的考生可凭《准考证》 向学院申诉委员会提出复查申请,逾期不予办理。

(九)2017年4月4日,学院在网站上公布文化测试、综合素质测试、专业素质测试录取最低控制线。

(十)2017年4月4日-10日,在学院在网站上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

(十一)2017年4月12日前,学院将录取考生名单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录取手续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八、其他事宜

(一)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向学院提供相关材料,如有虚假及其他欺诈手段取得报考资格,将按有关规定取消单独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

(二)在单独招生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考生,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新生报到注册与复查。经我院单独招生录取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注册,逾期未注册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认真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考生一经正式录取,一律不予退档。正式录取考生,享受普通高考入学学生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录取,不得转入其他学校。

(五)考生入学后,在符合教育部及省教育厅关于专业调整规定的情况下,经本人申请,按照我院专业调整办法及范围进行专业调整。

(六)除我院单独招生章程公布的收费标准外,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九、联系部门与方式

联系部门:学院学生处招生就业办公室

学院地址:四川省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邮政编码:620020

联系电话:028-38221260 38282112(传真)

38282113 38025825

招生咨询QQ群:538864232 430277970 484697787 433050807 432880547 366901819

纪检监督:028-38025831

申诉委员会电话:028-38201430

学院网址:http://www.msvtc.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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