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中医药大学博士报名基本材料审核结果通知
2017-01-19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

各位考生:

2017年博士研究生基本材料提交工作已于2017年1月8日截止,材料经汇总审核后说明如下:

1.缴费成功考生的纸质版基本材料均已进行审核,现仅公示不合格材料,请见附件1;

2.信息简表共5页,最后页须本人签名,须提交原件;

3.思想政治情况表中的报考类型请严格按照定向就业、非定向就业来选择,不能有涂改,并加盖单位红章(与报考信息中的档案所在地一致),须提交原件;

4.请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务必提交少干登记表原件;

5.在读证明须提交单位盖红章的原件。报考专业学位的应届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之一:①硕士学位为专业学位,须提交在读证明,上面明确标注“硕士学位类型为专业学位”;②硕士学位为学术型,须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和注册证的复印件。

6.成绩单须为原件,若为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室红章以证明和原件一致。

7.对于外语成绩单遗失情况,须提交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成绩证明。

请各位考生参考以上7点说明,严格按照审核结果要求完善材料,将相关材料的彩色扫描件发送研招办邮箱:bucmbs@163.com,并于2017年3月10日现场确认时将原件带来审核。(北京中医药大学2017年寒假放假日期为1月16日-2月15日,请各位考生安排好咨询时间,寒假期间相关事宜可发送电子邮件至研招办邮箱:bucmbs@163.com进行咨询。)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附件1:2017年博士考生材料审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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