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内容
通过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我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到基层从事为期1—3年的志愿服务工作。今年西部计划在渝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扶贫接力6个专项(详见附件1)。
二、宣传口号
新西部、新生活、新成长
三、实施步骤
(以下时间均为参考时间,具体进度将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一)服务县和新招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和确定
1.服务县的确定
按照西部计划服务县条件,我市38个区县(自治县)以及北部新区为2012年西部计划服务县。扶贫接力专项服务县为我市18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万州区、城口县、云阳县、开县、巫山县、奉节县、巫溪县、黔江区、石柱县、彭水县、酉阳县、秀山县、武隆县、丰都县、忠县、涪陵区、南川区、潼南县)。
2.新招募志愿者服务岗位的申报与确定
服务岗位采用申报制度。各区县(自治县)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县项目办”)申报岗位,市项目办根据区县项目办对志愿者的管理及就业服务等情况,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确定派遣指标和服务岗位。
发生志愿者重大安全健康事故和严重违反工作职责、造成恶劣影响的服务县,2012年不再派遣志愿者。
3.录入并分配服务岗位
5月下旬,市项目办将审核合格的全国项目的服务岗位信息,按一岗一人的原则,录入“西部计划信息系统”,按照招募名额分配相应的服务岗位,并及时向高校项目办通报分配情况。
(二)招募选拔
1.报名及审核
(1)报名。截止到5月下旬,报名学生可登陆西部计划网站(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
(2)交表。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本校项目办(设在本校团委)。
(3)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所有报名学生均需审核。
2.选拔志愿者
(1)选拔标准
a.具有志愿服务精神;
b.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c.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具备能到艰苦地区从事艰苦工作的身体条件;
d.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e.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f.西部急需的农学、法学、电视节目制作、金融、师范等专业者优先;
g.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重庆地区者优先;
h.已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优先;
i.参加基层青年工作专项行动的志愿者应累计有1个月以上基层工作、志愿服务经历或者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担任过各级团学组织主要负责人。
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计划,并在保留其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出台鼓励措施。
(2)笔试、面试
高校项目办在市项目办指导下,考察报名毕业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特点、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对报名毕业生开展笔试、心理测验、面试等考察工作,择优选拔志愿者,考察结果要书面备案。
(3)统一体检
6月10日前,市项目办统一安排体检时间和医院(定点医院另行通知,非主城区高校学生可以到定点医院体检,也可由高校项目办指定当地三级乙等及以上医院体检)。各高校项目办组织本校入选的报名者统一到指定医院进行集中体检(体检项目见附件3,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用)》),体检费用由志愿者本人先行垫付(每人100元),体检合格且参加2012年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体检费用随第一次生活补贴发放到志愿者。体检不合格的,要在本校及时调换,体检费用由报名者自行负责。
因体检不严导致志愿者在服务期间既往病复发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招募高校承担,并取消下一年度的招募资格。
(4)公示
6月15日前高校项目办在校园网上公示录取志愿者名单,公示时间为三天。若无异议,高校项目办要认真填写《重庆市2010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人员考察合格名单登记表》(见附件4),并通过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方式,将志愿者名单报市项目办。
(5)录取
市项目办对拟录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审核,审核无错误,录取为西部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期间,各高校项目办要加强管理,充分利用志愿者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以备岗位更换和因体检等原因更换之需。
(6)审定确认
6月25日前,市项目办通过高校项目办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有服务岗位、专项类别、联系方式)。
(三)集中派遣及上岗
1.集中派遣
7月下旬,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及生活用品,在市项目办指定地点集中,统一乘车前往服务地(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志愿者二次招募
市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志愿者二次招募,二次招募工作严格按照全国项目办制定的志愿者选拔条件和体检等选拔程序,从报名志愿者中选拔并派遣到岗。
3.志愿者信息确认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陆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有关服务信息,内容包括: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电话,发放补助专用银行卡号(农业银行)。
扶贫接力行动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以所在服务区县(自治县)为单位向市项目办上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市项目办统一办理补助专用银行卡。
4.岗位管理
志愿者派遣时,服务区县(自治县)项目办应严格按照市项目办确认的志愿者录用岗位安排上岗。扶贫接力行动志愿者必须在乡镇扶贫岗位上,若区县(自治县)项目办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市项目办将取消其扶贫接力项目县资格。
四、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以下简称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间,统一办理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险费用由全国项目办和市项目办按相关标准给予支付。
2.组织保障
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工作。市项目办继续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全国项目办今年起将对服务县、高校项目办进行年度考核。
五、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自2012年8月起执行)。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扶贫接力行动志愿者服务期间补贴与西部计划项目一致。
服务单位要帮助志愿者解决生活、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并免费为志愿者提供住宿和其他生活条件,给予志愿者一定生活补助。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重庆医科大学项目办
联系人:周恒65712076
市项目办:
联系人:雷筱苏宗然(63861558)
龙江(63861317)
传真:63861259
电子邮件:63861558@163.com
地址:渝中区中山四路81号附4号
邮编:400015
附件:
4、重庆市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人员考察合格名单登记表
《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扶贫接力行动登记表.doc》和《重庆市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人员考察合格名单登记表.doc》来源于重庆医科大学就业网,最近更新:2012年5月7日。
附件下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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