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长江大学重申辅导员招聘考核纪律通知
2017-01-18来源:长江大学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招聘环境,确保辅导员招聘过程公开、结果公正,现就有关纪律重申如下:

1.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填报并提供有关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追究由此带来的相关责任和后果。

2.应聘人员在应聘考核过程中,不得行贿舞弊、请客送礼,或向单位招聘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以任何方式请托说情。

3.在学校辅导员招聘考核工作中,各单位招聘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回避与本人有夫妻关系、三代以内的直系血亲、两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直接师生关系(导师与研究生的关系)的招聘考核等相关工作。

4.各单位招聘考核小组成员和工作人员,应遵守招聘考核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应聘人员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不得为应聘人员游说、拉票,或接受应聘人员的宴请、礼品或礼金等,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报复应聘人员。

5.招聘考核工作过程确保公开透明,及时向社会公布进展情况,公示考核结果,全程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在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长江大学纪委

长江大学人事处

长江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7.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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