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2017-01-17来源:易贤网

北京舞蹈学院2017年本科招生录取规则

1、我校作为教育部批准的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自主划定文化课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下简称自划线)。录取办法和自划线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制定并公示。我校艺术类专业不分文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只招普通文科类。具体划线办法将于7月5日后官网进行公示。我校含艺术类本科专业4个,普通类专业1个,录取规则如下:

1)舞蹈表演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表演类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舞蹈表演专业下的各招考方向如遇到未录满的名额,可在舞蹈表演专业内进行名额调整。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中国古典舞、中国民族民间舞、芭蕾舞、音乐剧、国际标准舞、现代舞。

2)舞蹈编导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根据舞蹈编导专业的教学特点,各招考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拟定的比例分男女录取。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编导。

3)舞蹈学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并限制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涉及到的招考方向舞蹈史论、舞蹈科学、舞蹈教育。

4)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此专业合格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自划线后,按照专业考试名次排队,择优录取。

5)文化产业管理专业:

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后,依据投放所在省计划数,高考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本科第二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科)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遇文化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按照英语、语文先后高低顺序录取。(对于2017年高考试点改革中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考生所在省相关规定执行。)

分省招生计划:包括北京市4名,山东省6名,浙江省2名,广东省2名,湖南省2名,江苏省2名。

2、《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由我校招生办公室于8月底前直接寄发考生。

3、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登陆我校网站“招生就业”中查询公示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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