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十堰市竹溪县人民医院招聘护理人员简章
2017-01-16来源:竹溪县委机关杂志社

根据工作需要,经竹溪县政府批准,我院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护理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并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或已进行护士执业注册者(查询护士注册信息);

2、自愿从事所应聘护理岗位工作,服从调配,无违纪违法记录;

3、专业技术熟练,熟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4、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有责任心和亲和力;

5、性别不限,男士优先,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

6、年龄在28周岁以内;

7、身体健康(无感染性疾病、各类重大疾病及手部有残疾不适宜本工作者);

8、已有卫生和计划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二、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7日——2017年1月14日(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竹溪县人民医院人事科、护理部,联系电话0719-2730017

3、报名要求:

应聘者持报名表、身份证、第一学历及最高学历毕业证、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三证的复印件、近期彩色小2寸证照4张。现场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证件须经工作人员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安排

坚持面试和理论、技能测试相结合。面试→理论→技能考试每轮均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下一轮考试人员,按面试40%、理论30%、技能30%,最后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预录,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预招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体检由医院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竹溪县人民医院官网上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因考生体检、公示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六、录用

公示无异议者,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月薪2000元,参加养老、医保、工伤、生育、失业等五险,食宿自理。两年后通过考核择优、分批转为合同制护士(职工)

七、纪律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本《简章》由竹溪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二0一七年元月十一日

推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