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东实验中学招聘工作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2017-01-16来源: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和《广东实验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等工作程序,拟聘用刘清清等6位同志为我校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广东实验中学人事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广东实验中学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51号

邮政编码:510055

联系电话:020-83889168

传真:020-83868108

广东实验中学

2017年1月13日

附件:广东实验中学拟聘用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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