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通知
2017-01-14来源: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1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受理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1.材料受理时间为:2017年2月20日-21日。

报送时间 报送单位
2月20日上午 第一、二、三、四临床医院及解放军371医院
2月20日下午 校本部、第五临床学院
2月21日全天 新乡医学院非直属附属医院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规定时间集中报送材料,逾期或提前报送材料不予接收。凡现场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一律退回个人材料并取消申请人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2.材料受理地点:行政楼二楼会议室。

3.咨询电话:3029007

4.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2月9日前将材料交至新医一附院人力资源部。

二、报送材料要求

(一)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花名册》纸质材料1份及电子版(附件1,请于2月13日将电子版发送至师资科邮箱shizike@163.com,纸质版随材料一并报送)。《花名册》按照直接认定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分别整理,按姓氏拼音升序集中排列。“申请任教学科”栏二级和三级学科按要求准确填写。

2. 各单位正式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工作组织安排情况,申请人员总数、学历构成、学科类别情况等)。

以上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人员的个人申报材料包括:

1.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申请人员网上填报完毕后用A3纸自行正反面打印,手写无效);“申请任教学科”按网络版全国教师资格认定管理信息系统任教学科对照表填写(附件3)。

(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附件4-1,按照附件4-2样式填写)原件一式两份。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一式两份。

(4)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5)学历证书原件(博士提交其学位证书)及一份复印件(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

(6)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博士需提交其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具有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8)高校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人员须提供高校教 师系列教授、副教授职称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9)申请直接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师范生须提供入学当年招生计划表复印件、招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和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2份复印件(招生计划表或录取审批表必须明确显示其为师范专业,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否则无效)。全日制教育硕士只须提供相应学历层次的师范教育专业课程2份复印件并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10)专任教学人员身份证明材料2份(可提供加盖教务处公章的课程表或提供聘任证书,暂时无课专任教师由院系出具“教学人员证明”(附件6)及1份复印件。

2.参加面试人员申报材料

参加面试人员需提交上述直接认定人员申报材料的(1)-(4)和第(10)项外,另需提供:

(1)学历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

(2)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一份复印件或学信网下载的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国外学历须有教育部认证的证书。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水平。

(三)材料整理要求

1.各类表格填写要求

《品德表》、《体检表》必须使用黑色水笔填写,不得涂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表格将被视为无效:

(1)使用圆珠笔填写的;

(2)有涂改痕迹的;

(3)字迹潦草无法辨认的;

(4)填写项目不规范的;

(5)应由单位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负责填写的项目,个人随意填写的。

《品德表》和《体检表》均可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官网下载(http://jszg.haedu.gov.cn)

2.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要准确、清晰(有关材料整理问题说明见附件2与附件7)。个人材料分两套分别装袋整理:

第一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原件。各类证书原件交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审验核对无误后返还单位退回个人。《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原件认定结束后返还单位存入个人档案。

第二套:含《申请表》《品德表》《体检表》(内附各项检查单据不需提交)原件及各类证书复印件。以上各类证书复印件(A4纸单面复印或缩印)须本人签字确认,认定结束后本套材料留存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备案。

3.申请人员的个人材料,由各单位统一提交。单位提交的个人材料应当按照直接认定人员和参加面试人员两大类分别整理,档案袋按照《花名册》顺序规范、有序排放,按姓氏拼音升序集中排列。

三、网上信息填报要求

认定信息网上填报日期: 2016年1月12至1月17日,每日报名时间以中国教师资格网通知为准(详见学校外网12月19日通知)。

四、相关注意事项

1.各单位正式提交的申请人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的,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面试或直接认定资格。

2.报送材料时,各单位一并缴纳参加面试人员测试费,由各单位统一组织收缴,每人278元。

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材料报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要抓紧时间,按照要求,认真把关,督促有关人员认真准备材料,按规定时间提交。高校教师资格面试拟于2017年3月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并在河南省教师资格网(http://jszg.haedu.gov.cn)发布,请各单位注意查阅并及时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月14日

附件:2016年教师资格认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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