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服装学院表演专业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2017-01-13来源:北京服装学院

1.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准时参加考试,凡逾期未参加考试或漏考科目者,一律不再补考。

2.考生须严格按照考试前一天公布的初、复试时间安排参加考试。考试前,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到签到处签到并凭证换取考试号牌,将号牌佩戴在指定位置。签到后考生进入等候区等候考试。

3.考生在等候区需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肃静和良好的秩序,依次静候,按序参加考试,不准大声谈笑、插队、吸烟,保管好个人物品。

4.考生在进入考场前,应认真检查自己所带物品(CD光盘或U盘、高跟鞋、才艺表演用道具等)是否齐全,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场。

5.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号牌顺序进入考场考试,并须按照考试要求着装(具体要求参见《北京服装学院2017年表演(服装表演/广告传播)专业考试着装要求》)。

6.考试现场保持安静、整洁,禁止大声喧哗,不准与主考人员交谈、打手势或做其它暗示性动作,有问题可向考场工作人员咨询。

7.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归还号牌,带好自己的物品迅速离开考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喧哗。

8.工作人员一律凭工作证进入指定范围,其他人员不得私自进入,任何人不得干扰考场秩序。

以上规定请考生和工作人员认真遵照执行。考生违反考场规则者,将视情节轻重,依据教育部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直至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考场规则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监考资格,并上报至其所在单位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

北京服装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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