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2016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复核收表通知
2017-01-13来源:揭阳市人事考试网

广大考生:

2016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交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药学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各科目合格标准原则上按试卷满分的60%确定。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揭阳”的考生,请于2017年1月16日至2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揭阳市榕城区东山建阳路中段揭阳移动斜对面(原劳动保障大楼三楼)市人事考试办公室送交资料(联系电话:0663-8233640)。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经单位审核盖章有效,原未打印的可登陆原报名系统打印)。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见附件下载)。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下载,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军人证,以及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免考部分科目条件、以驻店药师资格报考初级者,需提交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驻店药师资格证、驻店药师注册证(有效期内)、驻店药师继续教育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4.符合报考条件中第2条第(1)-(3)款者还需提交药师或相关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并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由负责人签字。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揭阳市人事考试办公室

2017年1月13日

附件:

1.考生报考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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