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2017-01-13来源:北京林业大学

全国重点大学——北京林业大学,隶属于国家教育部,是一所农、理、工、管、经、文、法、哲、教育、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大学,是首批进入国家重点建设的“211工程”和“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点院校,是国家“优势学科创新平台”试点建设项目高校。为了选拔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进入我校,进一步繁荣我校学生体育运动的发展,带动我校大学生素质教育工作的全面提高,2017年我校将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报名资格

凡报名参加北京林业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测试的考生须于1995年9月1日(含)之后出生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学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我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本人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中的运动项目应与报考的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二、招生计划

1、招生项目:田径

2、招生计划:34 人

项目 招生计划
短跨类(男、女) 0-8人
跳跃类(男、女) 0-6人
中长跑(男、女) 0-8人
投掷类(男、女) 0-8人
全能类(男、女) 0-4人

说明:

(1)该招生计划面向全国,不做分省计划,如无合适人选,可减少招生计划。

(2)拟报考我校的考生同时须具备所在省级招办认定的高水平运动员资格。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7年1月10日8:00至2月20日17:00开通)。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spyddbm/。凡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申请表(其它格式无效),无需交费,我校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

报名材料:

(1)北京林业大学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申请表(网上打印);

(2)身份证、高水平运动员等级证书、获奖证书及有关比赛或运动会的秩序册本人页(包含首页)、成绩册本人页(包含首页)、成绩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注:考生提供的运动员等级证书、成绩册及获奖证书需与报考项目一致。

邮寄材料时间:2017年2月21日-2月26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通过中国邮政EMS快递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高水平运动员”

四、材料初审

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名单将在3月10日在我校招生网进行公示。

五、专业测试

1、报到安排

(1)报到时间:3月18日9:00--16:00

现场确认:考生现场确认时须将二代居民身份证、运动员等级证书、近三年竞赛成绩证明或获奖证书、运动会秩序册、成绩册的原件上交学校进行审定。

(2)报到地点:北京林业大学体育场看台三楼会议室

注:材料审核无误后,当天发放准考证。

2、测试安排

(1)测试时间:3月19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测试地点:北京林业大学体育场

3、体检安排:

3月19日测试完毕后公布参加体检名单,3月20日8:00在北京林业大学校医院参加体检。

4、测试要求

(1)考生需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测试,证件不齐全者不能参加测试;

(2)如发现有替考、提供虚假证件等作弊行为者,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

(3)专业测试过程中,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专业测试成绩的真实、准确。每项测试结束后,运动员、测试员、纪委工作人员在测试成绩后面签字确认,该运动员成绩方可有效;

(4)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5)未尽事宜,由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委员会讨论解决。

六、录取办法

1、确定合格名单:在综合考察考生学业成绩、思想素质、体检结果的基础上,根据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结合运动队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合格名单,并在我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对于设置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必须在获得相应省级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后,方可被我校确定为合格名单。

2、录取原则:

(1)我校2017年高水平运动员合格考生须参加高考报名,并参加统一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并报考我校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予以录取。

(2)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运动员,录取分数可降至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30%。

(3)获国家一级及以上运动员等级证书的考生,可申请文化课单招考试,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相应的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单独招生的考生须待文化课测试成绩公布后,由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文化课考生成绩及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确定我校单独招生入选考生名单并公示。这部分考生入围公示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计划的20%。

对于上海市、浙江省和其他合并本科批次(含合并二本、三本批次)省份的考生,二本线按照相关省份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相关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3、专业确定: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专业安排时,结合考生志愿及学校专项训练需要等情况进行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专业计划单列,不占用我校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考生填报志愿时建议从以下在考生所在省有招生计划的专业中选择:文科: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学、应用心理学;理科: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类(含工商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物业管理、市场营销)、法学、应用心理学。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将严格遵照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选拔办法、标准、程序及结果经过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010-62338237。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参加测试。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我校从严查处理招生考试中各种作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1、学校未委托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或提供录取中介服务。

2、报名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3、来校测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4、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开展入学专业水平复测和复核,对于复测和复核不合格的考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5、我校录取的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认定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九、咨询方式: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东配楼205室)

电话:010-62338216、62338222 传真:010-82381399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网:http://zsb.bjfu.edu.cn

电子邮件:blzsb@bjfu.edu.cn

北京林业大学体育教学部

电话:010-62336752 联系人:陈老师

十、本简章的解释权在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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