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通知
2017-01-12来源: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根据《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的相关要求,2017年常州市天宁区区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统一笔试(含专业技能考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人选确定

按简章规定,(1)中学英语、小学英语中年段、小学英语高年段、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信息技术岗位:在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均合格人员中,将笔试和专业技能考核成绩相加后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合格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2)其他岗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该岗位人数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和专业加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均为50分。

二、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

由天宁区教育文体局统一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参加资格复审考生须于2017年 2月 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到常州市天宁区科技促进中心(竹林北路256号)18楼1852号房间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联系电话:0519-69660622) 。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

因资格复审出现面试人选缺额时,在报考该学科岗位的笔试(英语、音乐、体育、信息含专业技能考核)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复审需携带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下列材料(均要求现场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1、2015、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或派出所出具的有效户籍证明(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除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须空白协议),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携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原件)、《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教师资格证书(正在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推迟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承诺书)。

(3)报考英语岗位的考生,需提供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17年7月31日前提供,资格复审时现场填写承诺书。

(4)小学语文1-6年级04岗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初级以上职称证书、3年及以上相关学科和学段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5)属于留学归国人员的,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证明取得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16)。

四、面试考核费用100元/人。

五、其他事项:所有考生可在常州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czks.cn/)凭身份证号查询成绩。成绩查询入口:

http://www.czks.cn/examSearchResultList.aspx?idShow=18

成绩查询联系电话:0519-88266686。

常州市天宁区教育文体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二日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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