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
2017-01-11来源:广东省人事考试局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大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2016年度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商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科目的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
建设工程计价 72 120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84 140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土建) 60 100
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安装) 60 100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相关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并于2017年1月15日前送我部人事考试中心,该表数据作为发放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证书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6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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