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北京市延庆区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公告
2017-01-10来源: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我区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审查工作,按照《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现将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及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关于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有关问题的通知》,报考我区级机关一般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60分,且总分满105分;我区乡镇街道等基层职位单独划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55分,且总分满95分,详情见附件(北京市各级机关2017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附各职位合格分数线).xlsx)。

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规定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1月11-12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资格审查地点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216室,具体地址为北京市延庆区高塔街53号

四、注意事项

(一)报考北京市延庆区地方税务局、北京市工商局延庆分局、北京市公安局延庆分局的考生不在延庆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关注相应招录机关的资格复审公告;

(二)报考选调生职位的考生,由延庆区人力社保局村官办进行资格复审,请考生关注延庆区人力社保局网站通知公告内《北京市延庆区关于2017年考试录用大学生村官(选调生)资格复审通知》;

(三)资格审查需携带以下材料:

1、基本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1份;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通知单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等级、资格、资质证书(学历、学位等)原件及复印件。

2、除基本材料外,考生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下列材料:

(1)2017年合同期满大学生村官,需提供区村官办出具的证明;

(2)2017年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北京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外地院校就读的北京生源考生还须携带本人户口本(卡)原件和复印件);对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应届优秀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证书;获得相当于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一等奖学金”等同等次其它奖励项目的,应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对于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北京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

(4)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两年以上(含两年)职位的考生,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复印件,并提供能证明工作经历和年限的有关材料和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报考要求“基层工作经历最低年限”为“无限制”职位的考生,如为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第(3)条所述材料,如为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提供户口本原件(如果考生为集体户口,还需持户口本首页复印件)。

北京市延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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